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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我才注意到他手里提着一只纸袋子,应该是衬衣的包装袋。
我说:“是什么?衣服?”
“没错儿,”他颇为得意地说:“lecoqsportif哦,很牛吧?”
“名牌?”我问。
他说:“当然,比阿迪达斯还贵呢。”
我心里想,小孩子终究是抵不住虚荣的诱惑,他做个网吧的服务员一个月能赚多少钱?刚发完薪水就买名牌衬衣了,现在衣服喜不自禁的样子,真是……青春无敌,他可以什么都不想,只管自己快乐。
进了房门,我倒了一杯开水,坐在沙发上喝着,又对他说:“你想喝什么自己去冰箱拿吧。”
他应着,并没有去拿饮料,而是把没拆封的衬衣袋子打开,把衬衣掏出来,对着镜子比量着自己的身子,左照右照,然后啧啧地自我夸赞着,“恩,真帅。”
我真的没心情参与他的幽默,淡淡地回应了一句:“样式还行,不过颜色老了。”
“是吗?”他说:“这种颜色很流行啊,最适合三十岁左右的帅哥穿了。”
然后他呵呵地笑着,把衬衣塞到我手里,说:“肖哥,这是送给你的。”
“啊?不不……”我往回推着,“这么贵的衬衣,我不穿,你自己穿吧,挺好看的。别给我买东西,太客气了。不好。”
他说:“就是给你买的啊,要不然我干吗选这种青色?”
我说:“这是干吗啊?乱花钱。”
他说:“我在你家又吃又住的,得表示一下嘛,呵呵,谁让我和肖哥这么有缘呢。”
接着又把衬衣塞过来,不容推辞一般:“肖哥你要是不收下就是看不起我了,我可从不送人礼物的。”
接受礼物的心情永远有种虚荣享受的满足感,虽然我知道他是故意这样客套的说。这是他第二次送礼物给我了吧?第一次是一小瓶轩尼诗的洋酒。
时间过得真快,我都快忘了。
原来是我这样的疏忽,亏得自己还总是觉得喜欢他,竟然没回过礼。
我起身进了厨房。
“那我就给你做点儿好吃的吧,为了……庆祝你辞职。”
自然做不出什么好吃的东西,我没那手艺,在厨房里转了一圈儿也没奇迹发生,最终决定带他出去吃。
又是那个凉亭火锅,不过今晚风大,没法坐到亭子里。
我们在一个靠窗子的小桌子旁边坐下来,窗外夜色已浓,霓虹灯光染亮了整条街,街上车来车往,城市繁华从不停歇。
李燃看着窗外,说:“肖哥,你怎么不买车?”
是啊,我差一点儿就买了,已经和任成刚去现代车城转了两圈儿。我喜欢小排量的很卡通的汽车,他则喜欢霸气十足的越野型,我们为此争执不休。那日子就象是在昨天,现在,一切烟消云散。
我们没买成车,任成刚说手上有笔钱还没到位……我怎么就这么傻,竟然从来没关注过他的钱到底是怎么来的。倒是刘素,女人毕竟心细,毕竟是要为家庭操心的,哪怕她情感迷失肉体出轨。
“我都要离开了,还买车干什么呢?呵呵。”我回应地笑了一下。
灯光的映衬下,李燃真的很漂亮,不是成熟男人的帅气,是一个青春少年的英俊。这张脸去做明星应该没问题了,真是可惜,我真嫉妒,除了嫉妒之外,仍忍不住地喜欢。
他说:“你真的要走啊?想好了吗?去哪里?”
我说:“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吧,还没决定,我现在有些事情没处理完。”
他笑嘻嘻地说:“佩服你,有钱人就是潇洒,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我说:“我还是没你潇洒,想辞职就辞职的。我也没什么钱,卖了房子,以前工作也没积蓄下来,都填补生活了。其实……我是想离开这个让我不开心的城市,到别的地方工作。”
他说:“那带着我吧?”
“哦?”我说:“可惜你是个大活人啊,呵呵,如果你是一张照片,我就揣着走了,到哪里也不会饿着你冷着你。”
他说:“我这么大的人也不用你照顾,我是照顾你嘛。呵呵。喝酒。”
我们碰了一下杯。
14
不管我怎么想,我都感觉得到李燃对我的好感很强烈,很暧昧。或许,我们之间只是没捅破那一层纸罢了。
我就默默地告诉着我自己,不要捅破,不要说出来,说出来了,这份若即若离的感觉就没了,我们或许就无法相处下去了。
可还是没能包得住。
他是李燃,燃烧的燃,就象一团青春的火焰。
而我呢?我不是干柴,但也不是冰山。
我常想,这算什么啊?见几次面,吃几次饭,他除了年轻漂亮之外还有什么呢?什么都没有。比任成刚来说,他就象是只偶然掠过窗檐的燕子,为什么却停在那里不走了?
感情有时候不可琢磨,终究是没包得住。
半醉之间,李燃说,肖哥我给你唱首歌,很好听的,你应该听过吧?王菲的原创歌曲。
哦?王菲也有原创歌曲?
“不知道为了什么,忧愁它围绕着我,我每天都在祈祷,快赶走爱的寂寞……”
我忍住笑,听他认真地把歌唱完,他声音低沉,唱歌还有点儿跑调,但唱歌的样子很可爱,一边唱还一边用筷子敲酒杯,唱完了就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他说:“怎么样,好听吧?”
十八岁?九十年代?多么美好的金子一样的年华,或许他能知道王菲就是一种怀旧的表现,更何况是这么老的歌?可我还是忍不住地说:
“《千言万语》,作词尔英,作曲古月,邓丽君的原唱。为什么唱这个歌?这么老。你爱听?”
他吐舌头:“逗你的啦,我知道不是王菲的原唱。不过我喜欢。”
“你可是新新人类,喜欢这么老土的歌?”
“我喜欢你……”
然后他仍是看着我,笑,眼睛都是充满笑意的,眯起来象两弯月牙儿。
他的话音很轻,那个“你”字几乎就是掠过的,但我还是听见了,有鞭梢儿轻轻地抽过我的心,就这样想起了《美少年之恋》的片段,他问他是GAY吗?他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如果你是,我就是。
我装作没有听到,端起酒杯,抿了一小口,然后夹火锅里的菜。
“快趁热吃,牛百叶烫老了就不好吃,快捞啊。”
他没有露出任何不悦的神色,拿起筷子去夹菜。
然后他抬起头来,看着我,盯着眼睛那种看,嘴角挂着笑意,有些邪恶又有些羞涩,他说:“肖哥,你也唱个给我听嘛。”
“在这里?”我环顾四周,不远处就有一个大桌子,围坐了不下七八个人,在那里胡吃海塞。这根本就不是个浪漫的场景,飘满油烟和火锅味道的屋子,杂七杂八的人,走来走去的服务员……小朋友啊小朋友,表达爱意也应该选个花前月下的地方和时候才好吧?我尴尬地摇摇头,不唱。
“那回家唱?”他说:“回去可就三更半夜了,唱歌会吵到邻居的,不如就在这儿唱吧。”
我说:“我五音不全,不会唱歌,这样吧,我自罚一杯。”
他说:“一杯不行,要三杯。”
我说:“三杯我就醉了,不行不行。”
他说:“你的酒量我知道,别忘了,上次在这里你喝了多少?我送你回去的时候你至少喝了两瓶了……”
上次是醉了,真的醉了,那是得知小舅回家的消息之后,高兴得忘了形。而今天没有醉,我很怕醉,醉了就要掉眼泪。
上次的眼泪是高兴的,这次的眼泪却是因为失落与悲伤。
因为我不想掉眼泪,所以绝对不能醉。
我们结了账离开凉亭火锅,来到街上。
因为喝了酒,感觉不到夜风的冷意,我们在街上走了一会儿。
经过一个大厦的电子钟前,我看到时间显示已是23:35,便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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