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喝椰子味的Smart。
他喜欢喝Coca Cola。
到现在我仍会在不经意间回味这两种饮料,只是我已经不知道是自己真的喜欢喝还是为了纪念什么。
由于未曾征求两位当事人的意见,所以下面我将用醒目和可乐分别来代表这两个曾经在我的古城生活里占据重要位置的人。
送走了母亲,我开始了自己的大学生活。
拜我还是个小学生时候就发生了的六四风波所赐,还没有喘过气来的我就和那一群同样疲惫的学生就开始了那场旨在挫杀新生锐气的军训。倒并不是我吃不了苦,虽然家里就我一个孩子,可从事教育工作的父母从来没有放松过对我的自立能力培养,而且我中学时就已经体会过这种滋味了。可我还是要说那段日子真的不好过。那一群来自守华山*****野战部队的“教官”在一个月的时间来总是在叫喊这样一句话:“大学生一毛钱买十一个——一文不值!”到现在我还是想不明白为什么校方听到这样的话还能乐得起来。呵呵,谢天谢地,我还是坚持了下来,没有象一部分勇敢的同学那样采取诸如训练的时候“不小心”扭到脚脖子;打开水的时候“不小心”被开水烫伤;晚上睡觉的时候“不小心”被刀片在脚底划了一条N长N深的口子等自残的方式来逃避这份近似侮辱的训练。
当然我并没有说军训不好,如果真的出于强化学生体魄的角度来训练我想一定是于国于民于校于我都是大有好处的。
军训完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新生中没有
帅哥和美女。因为被强行剃了短得可以忽略不计的平头和剪了四十年代的学生头外加有些目光呆滞的
男生和女生们实在没有办法和那些眼里或多或少流露着幸灾乐祸的师兄师姐们相比。
不晓得花了多长才恢复过来。那时候我已经“光荣”地入选了院学生会了。
总之我的大学一年级的第一学期就这样毫无意义地度过了。
下学期开学的时候学生会里也扩充了些新鲜血液。于是在那次例会的时候,我认识了他——来自水工系与我同级的醒目。
哈哈,我小学第一个语文老师对我作文的评价我想我是到死的那天我忘不了的:干巴巴的,如同本流水账。哈哈,好在我那时的自尊心就和自己的
身材一样瘦小。否则,对于我这样一个文笔不好偏又喜欢胡乱写点什么的家伙来说那一定是个非常巨大的打击呢。我从小就没有什么同龄的伙伴,父母的工作又忙,在上学以前我经常被一个人关在那个四合院式的平房里。也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喜欢上了这种自己陪自己玩的方式——幻想。到小学的时候我就开始尝试着把自己那一个个冗长而不着边际的故事用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
还记得高三时语文老师为了锻炼我们的应试作文能力经常出各种各样的题目,规定在多长时间内必须完成。又是一次,老师在黑板上写了“选择”两个字,丢下一句“体裁不限”就离开了教室。我想当时同学们都写成了议论文吧,哈,那可是我最不擅长的。
于是就有这么一篇关于在大学毕业之际,许多人都为着将来的工作奔波忙碌一个女孩却悠闲地走在校园里,当所有人都猜测着她那高官的爹已经为她安排好了一切的时候,却意外的在援藏名单里看到了她的名字。
其实这个故事满简单的,可却刚好符合老师成天挂在嘴边的那句:出乎意料之外却有在情理之中。就这样,我第一次尝试写小小说就获得了当作范文朗读的“莫大”鼓励。
不过那之后再次写小小说的时候,却是为了醒目。每天与他泡在一起却不能说出自己的真正感受,喜欢的人近在咫尺却不得不压抑着内心的兴奋并且学着所有的好朋友那样偶尔故意制造些不和谐的小插曲,不让别人看出我对他的过分亲密。
那时候学校里搞综合量化,喜欢用数字来评价一个人。在各级学生会担任职务,参加各种活动都能为自己在期末考评中加分。我这种四肢不发达的参加校运会是没有希望了,到如今仍不识五线谱并且没有音准的我也不能指望在文娱活动里捞到分数。于是我往文学社的征稿箱里投了一篇东西,没有想到居然发出来了。这下我可来劲了,几年的时间里一直维持着自己在院系刊物里的一席之地。记得一个曾经追求过我的女孩子说,看我写的东西总是会隐隐约约地有一种揪心的感觉。的确,那正是我在大学里最初的
爱情经历,内心充满了爱却永远不敢去奢求幸福。
自从那次酒后对醒目讲出了自己真实的感情,他做出了我们之间唯一的理智抉择:OVER!
这件事情他没有错,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受害者,可是,我何尝又不是一个受害者呢?
失去了醒目,失去了我大学时代最好的朋友,也失去了生活的重心。从前那些和他一起吃饭一起自修的时间如今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折磨。我找了很多方法来浪费时间,泡网吧算是其中最有效的一个了。
那时候中国的互联网应该还在春天发芽吧,一只到底有没有56K都还要打问号的小猫居然要负担5台电脑,其速度之慢是如今只知道宽带的朋友们不能想象的。4元RMB/H的价钱也比如今贵许多。那个老板有没有数钱数到手抽筋我不知道,不过他的嘴巴是真的笑到耳根子去了。这样的网络也只能收收邮件看看新闻了。
后来,因为有孔方兄作为动力,很多铺面都纷纷改弦易辙挂起了网吧的大旗。在激烈的竞争中,速度终于被boss们提到了议程上来了。尽管网速和如今的仍存在很大的差别,俺们这些早期网民还是终于体会了一把DDN专线接入的快感。随着网络继续遍地开花,网吧内的隔离措施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从前那写一封e-mail要被无数个人站在背后大声朗读的日子终于一去不复返。就连班里和电脑最绝缘的人也会眯笑着眼睛凑到我面前央求着教他上网了,当然这家伙只是为了访问下诸如white house之类的网站看看yellow的图片。
我白天上网的时候就到西陆的中央聊天城的网络情怀聊天,那可是个绝对不需要隔离保护的聊天室。我得感谢这段时间的聊天积累,让我从菜鸟进化成了虾米,打字的速度也培养起来了。还记得有一次网吧老板在我背后看聊了五分钟之后突然大叫了一声:“啊,你居然不是用五笔打字!”看着那满屏幕我同时对八个人发出去的话,我不无得意得说了一句,我一直用智能ABC啊,呵呵。
不过网络情怀这个聊天室到了晚上可就没有多少人了,在某个无聊的通宵上网时间我想到了高中时候从一本杂志上看到的一句话:网络无所不能!
于是我在雅虎的搜索框里打出了两个字:
同志!接着我第一次上了这样一个网站:
爱情白皮书!我惊异原来这么多人和我一样会喜欢
男生,生平第一次有种被肯定的感觉。我开始疯狂地上通宵网,泡在那个学生
同志聊天室里。爱白是个福建的站,不过却有着来自全国各地的网友。在这里我了解了很多东西,比如什么是0,什么是1,不过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找一个同样在西安的网友。
可是有一天,已经是早晨6点,聊天室里有人打出了一句:有西安的学生吗?当时我已经和北京和广州的两个网友聊了一个通宵。在那两个家伙的怂恿下我打出了一句:我也是西安的。
在聊天里我发现自己和这个人居然有那么多的共同点,简直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8点钟,当网吧老板把我从电脑前赶走的时候我已经和他约好了下午3点在好又多超市门口见面了。我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同意他的这个要求,只觉得我们之间有种说不出的默契。
我准时站在超市门口。这是西安的第一座大型超市,从来不用担心生意不好,门口总是排了N条长长的人龙在等待付帐。人挺多的,要么是大包小包的提着刚刚买的东西,要么就是神色匆匆地经过。为了掩饰自己的紧张,我故意装出一副不经意的样子。其实眼睛一直在寻找着某一个看起来或许正在等人的家伙。
其实通过昨天,不,正确的讲应该说是今天早上的聊天我对来人已经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他比我小一岁,和我一样高,比我还要瘦那么一点点……花了五分钟时间把超市门口的广场晃了一圈,其间遇到一个人挺象的,可还在我惊叹他俊美而时尚的外表的时候他已经径直穿过了马路朝一部IC电话走去。
看了看表,已经过去8分钟了,我有些焦急,该不会被人耍了吧。虽然这是第一次和网友见面,可我怎么也算得上是条资深网虫了,应该知道网络上从来不缺乏骗子。
这时腰间的寻呼机突然震动起来,一个陌生的姓氏和一个陌生的号码。
终于见到了这个网友,其实就是刚才的那个
帅哥。我问他刚才没有看到我么,怎么没有搭理我,他说看我一副要到超市闲逛的样子就没和我说话。
一段开场白之后,我们进了最近的一所大学,也许是我们都是学生的缘故吧,觉得这样会轻松些。看得出他满拘谨的,我为自己还算得体的表现暗自得意呢。
我们之间的谈话其实特无聊,在得知我是
云南人之后他问了我很多关于家乡的问题,在外人眼中的
云南似乎永远都那么神秘。让我想起上个假期回家时一个在北京念书的同学说他告诉他的新同学说自己从前骑大象上学,早餐吃孔雀蛋过活的话都有人信的笑话。
这个人就是水兵。我记得和他聊天的时候用自己的第一个网名“班班”,和我bnbnbn的邮箱同一出处——因为我的家乡就在西双版纳隔壁,所以醒目一直管我叫“版纳”。
其实可乐和我一样也有个喜欢的人,不过他处理得比我好,至少没有傻到说出自己喜欢人家那样的话来。而那个男孩则是他中学时代就开始的好朋友。我们边走边聊,后来居然走到了我的学校。我执意邀请他进去看看,呵呵,其实那时候我只是希望被醒目撞见,我希望在他眼里读到那份期待中的在乎。走了一圈只遇到了我们班的一颗行星(理科院校里女生从来就是稀罕物,班里31个人就9个女生,根据其体型
男生们都亲切地称为太阳系的九大行星)。
我又把可乐领到从前每天吃饭的那家馆子,可还是一样没有遇到他。吃过晚饭后可乐走了,他们学校在西边,还是有段距离的。不过我至少记下了他的邮箱和QQ号码。之后的半个月里,我再没有在网络上遇到过可乐,他仿佛蒸发了一样。
自从在校园里遇到我和可乐在一起之后,行星就一直追问我关于他的事情。看得出咱们的行星体内的岩浆在不断翻滚哦。那一刻我的虚荣心也在急剧膨胀,要是能有可乐做BF一定倍有面子。于是再次上网的时候,我把莫文蔚的那首《我想爱》的歌词发到了他的邮箱里。
不要你的崇拜
给我一个礼拜
静静谈一次恋爱
不要你的明白
不用为我的虔诚喝彩
不用无关痛痒的关怀
我想爱
对你脸庞和眼睛都宠爱
对你一秒钟一寸依赖
却对你的背影没有期待
想爱
只想有个人让我去宠爱
你的感情比谁都慷慨
(我的眼泪比谁都慷慨
给我把追求过的一切都掩盖)
答应我用最慢的速度离开
灯光太刺眼可以关起来
杀害太划算我可以忍耐
泪水太便宜就把它乱甩
只要你愿意浪费我的爱
又是一个星期过去了,我都差不多忘记了可乐俊俏的模样。晚上12点,宿舍都已经熄灯了半小时,我的寻呼居然发作了。看着那个姓氏和8字头的电话,我知道是他。不巧的是那几天我们宿舍的电话被方便面汤给洗了个热水澡。我披上衣服敲开了隔壁的宿舍。
可乐的声音还是那样,羞怯中似乎缺少了点底气,但我认为那是最动听的声音。在电话里他大致说最近一段都没有上网,那天看到我的信,于是就打个电话给我。
第二天我上了个通宵的网,不过这次是到可乐他们学校旁边的网吧。老实说,我有个高中同学就考到了这所学校,而我和他已经有段时间没有联系了,要是被他撞到我还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呢。在上网之前,我还去了可乐的住处。他没有住学校宿舍,而是在外面自己租了一间屋,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感觉挺自由的。上网的时候我还看到了可乐的梦中情人,我觉着其实论外在条件可乐要比他好很多。
走的时候我告诉可乐3天之后是我的生日,希望能跟他一起过。犹豫了一阵他还是答应了我。可乐家在咸阳,离西安特别近,只要两个多小时的路程,所以他每周都回家。而我生日刚好是周六,可乐是在周五的时候回家给父母请了假又赶回西安的。知道这些的时候我已经带着预定好的蛋糕去到可乐的房间了。
我还是第一次这样度过生日呢,加了我才有两个人,而且我和可乐认识的时间那么短。在校外的烧烤摊吃完东西已经是11点过了,我提出要回学校的时候,可乐非常平静地说了一句:留下来吧——我不晓得这话意味了多少东西。
我和可乐的
关系一直都比较暧昧,我知道他心里只有那个人;而他也知道在和他见面那天我都还是喜欢醒目的。
可乐没有配寻呼机,出租屋也没有电话,所以我们之间的联系有点类似解放前地下党员间的单向联系,从来都是他打传呼给我,约我去他那里。当然也有一次例外,我买了可乐最喜欢的谢霆锋的
写真集。我拿着书直奔可乐的住处,希望给他一个惊喜,可等了一个小时都没有见他回去。失望之余只有把书从门缝里塞了进去就走了。
是个非常敏感的人,能从别人的表情乃至一个眼神里读出他(她)的感受。所以当我想让一个人快乐的时候我一定能做到。我从每一个细节上对可乐好,就象我从前对醒目那样。我不断地告诉自己对可乐的喜欢其实并不是
爱情,我以为他只是一个替代品而已,而且我知道他喜欢的不是我。
可是,慢慢地,可乐给我打的电话越来越频。一次我在一个小作坊里下单做私活的时候接到了他的传呼。老板和我都挺熟的,拿了手机让我回电话,我也不好意思跑走出房间去打就当着几个人的面简短地说了几句。之后老板看着我暧昧的问了一句:“女朋友吧?!”,还好我反应够快,一脸幸福状地应了一句才没有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我一直坚定的认为,等我毕业了和可乐之间的这份危险
关系也就自然死亡了。到了最后一个学期,没课时间也越来越多,我还学会了理直气壮地翘课。和可乐在一起的次数也越来越多。我们一起去逛东大街,到鼓楼后面的食街喝冰镇酸梅汤、吃烤肉。好在临近毕业老师们也都比较宽容,只要打着找工作的幌子就能一路绿灯。
五一的时候,我得到了一个到广东实习的机会,对方挺看中我的,估计只要实习不出什么问题就能成功签约了。在临走的头天晚上,可乐对我说的一句话却让我不得不决定提前和他分手。
“我开始喜欢上你了!”
我知道可乐是个不撒谎的人,说出这样的话一定是真的动心了或者说是被我之前做的所有事情感动了。好在第二天我就离开了西安。
在广东的那一个月日子里特别忙碌,因为我害怕回
云南,害怕有一天我的身份给家庭带来耻辱,我也不想留在西安那个记载了我快乐与悲伤的地方,所以我拼尽全力只想着留下。可乐给我打过几次传呼,电话里我听不到缠绵的话语却能隐约感到他的情意。
回西安后可乐给我打过很多次传呼我都没有回,直到有一次他用了另外一个姓氏又跑到小寨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我才回了那个传呼。他并没有追问我为什么一直不给他回电话,只是非常平静的说要见我。我匆匆赶到那里的时候他拎着两瓶可乐站在那里。我记得那天天气特别好,阳光比任何时候都刺眼。我们又走进了那个大学校园,我不记得自己用了什么样拙劣的语言,总之在我狠下心说了类似分手的话离开时他什么表情也没有什么也没有说,我甚至不敢回头看他就逃跑了。
我的生活重新又一次回到了学校。和所有毕业生一样,白天我忙些琐碎的事情,晚上则穷于应付那些似乎无休止的饭局,再后来就是真正的毕业了。离开的那天晚上,我和一个死党到最喜欢的那家清真风味的面馆吃了最后的晚餐,不过我一口都还没有下肚泪水就肆无忌惮的流了出来不知道是为了我的大学生活还是自己那根本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的感情。一个这么大的
男人还哭鼻子是件丢死人的事情,店里的男女老幼都用异样的目光看着,可我早已顾不上这许多了。我的行李由宿舍的哥们负责弄上火车,我拨通了一个曾经再熟悉不过的号码。醒目在他们宿舍楼前和我见了一面,我知道他曾经向别人打听我走的时间,不过我早已经千叮咛万嘱咐所有的人,一定在告诉他的时候把我走的日期推后一天。我记得在我和他还是好朋友的时候,他说过要在毕业的时候一定会送我的。想不到吃饭时候还哭得稀里哗啦的我居然能用那样自然的微笑和他说话。没等我走回宿舍传呼又发作了,这次是一条留言,内容是一路顺风,来自醒目的祝福。原来他是知道的。在宿舍楼里、在校园的小路上、在校车上、在火车站台、在车厢里,我们拥抱着,亲密或者不亲密的人一瞬间都成了知己。
我就这样离开了古城,那个曾经记录下我许多情感的城市。
很久以后,当我已经真正做到对醒目无怨无爱的时候,却始终觉得欠了可乐太多太多。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我用“班班”这个名字进到一个西安的聊天室,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没等我说话对方已经打出字来问我是不是
云南的班班。
我回答是,他则解释自己是可乐的一个好朋友,并告诉了我一些关于可乐的近况。
而当我请他把我所有的深深歉意转达给真正的可乐时,他却说,就是有机会在街头遇到,可乐和我都只会是陌路人了。
我不晓得自己是被原谅了还是被怨恨着,我只知道,其实他就是可乐,那个曾经在好又多超市门前和我擦肩而过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