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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1 14:50(18)
在这样平静的日子里,文哥那颗骚动的心逐渐复苏。有一次,他对我说,他还是很喜欢李思雨,想要追她。
“你不是说她有男朋友么?”我以为我之前听错了。
“那我也要追她一次。”
我没想到文哥为了真爱不惜挖人墙角。文哥真是直男啊,那他为什么要天天和我待在一起呢?或许他真当我是好哥们吧。
文哥每天都和李思雨在QQ上聊上几句,为了聊上这几句,文哥那真是挖空心思,费尽心机啊。我不忍心看文哥这样毫无进展还每天垂头丧气的样子,就在自己的电脑上构思了一封letter,以文哥的名义写的,结尾处这样写道:“我们都这么大了,我知道对于一个女孩来说,她是等不起的,她最美丽的青春年华稍纵即逝。所以我们更应该以一种理性的态度去真诚地面对自己的感情世界,这样才能力求对于双方的伤害最小,也才能让自己此生无憾。朦朦胧胧的暧昧固然很美,能吸引彼此不断靠近,但是现实的生活却警醒我们必须认准方向,勇敢向前走去。再美的徘徊不前也敌不过现实的无情摧残,沧海桑田的满目疮痍谁又希望看到?
所以,我们能好好谈一谈吗?你能给我一个答案吗?“
然后在QQ上发给了文哥,我对他说,“给你参考参考。”
文哥看了之后估计被吓住了,或者说是又惊又喜,晚饭的时候,他高兴地对我说,请我吃学校外的一家新开的冒菜。我来到文哥实验室的楼下,那天下了一点小雨,文哥带着伞,满面春风地向我走来,我们一起步行出校门。
“韩臻,我已经把你发给我的东西发给李思雨了。”他不好意思地说道。
“什么?我只是写给你看看,让你能理清一下思绪。”我真的很惊讶于他的直接。
“呵呵,你发给我我看完改了一点,就发给她了。”
“哦。”
“五点十分的时候她就回我了,她说我误会了,她对我没有那种想法,还是做朋友吧。”
我听到这儿,为文哥难过,为一个如此真情的男人一颗赤诚的真心被冷水浇灭而惋惜。但我不知道怎么劝慰文哥。
文哥沉默了一会,说道,“没关系,我就是想要一个结果,现在说开了正好。”他又望着我说道,“韩臻,我要谢谢你。看了你写的这封信,我才觉得你比我还了解我自己,我自己的事情自己都没梳理清楚,你却帮我理得一清二楚,你是真的为我着想!”
“嗨,我就瞎写写。”我掩饰道,我的确是真心为文哥着想,但我能自问,我没有一点私心吗?文哥说到对李思雨的爱慕的时候,我难道一点心痛的感觉都没有吗?我没那么伟大,我也是一个食人间烟火的凡人,我也有自己的七情六欲,文哥却一直不断向我靠近,一直拿我当他哥们儿。
(19)
文哥再一次遭到李思雨的打击后并没有意志消沉,他似乎不像我这样爱得单一,爱得深沉,他爱过很多女孩,他永远有那么多可供选择的对象,他似乎从没有品尝过寂寞的滋味。
第一次陪文哥在自习室一起做六级考试的真题,做完后,我帮文哥修改完作文,然后换到另一个能说话的地方,逐字逐句地讲给文哥听。一讲就讲到了夜里快十一点。我们走出那栋楼,一起回去。文哥或许觉得把我拖到那么晚,心里有点过意不去,他心血来潮地说了一句,“韩臻,我们去和咖啡吧?”
我被他雷住了,知道他是过意不去,想感谢我,我说,“这么晚了,还喝咖啡,喝了你晚上不失眠吗?”
“那我们去吃烧烤。”
“我不饿,有点晚了,你自己回家吧,我也回去睡觉了。”
文哥拗不过我,很多次,文哥都是怀着一颗感激我的心,盛情邀请我吃东西或者喝东西,他感谢人的方式难以用语言表达,只能一股脑地想到这些方式。
他的语言能力我实在不敢恭维。有一次,写一个六级作文,题目是针对林肯的话 :“Give me 6 hours to chop down a tree, then I will use the first 4 hours to sharpen my axe.”写一篇“The way to success”的文章。文哥大笔一挥,立马抓住要点,The way to success,“做事情要抓住重点。”
我怒,问他,“林肯的这句话用中文的一句谚语翻译,对应的是什么谚语?”
文哥不解地看着我,又假装拿过试卷,扫了那句英文,说想不起来。
“磨刀不误砍柴工。”我提示他。
“哦。”文哥还是没反应过来。
“那‘磨刀不误砍柴工’的寓意是什么?”
“做事情要抓住重点。”文哥笃定地回答道。
我只能哭笑不得了。
那段时间还算清闲,我啥事也没有,文哥也就练练六级,在实验室打打酱油看看paper,周末他的同学请他去K歌。文哥也会叫上我,我通常会推辞,觉得又不是我的同学请我,我怎么能去。
文哥倒是觉得没啥,硬拉我去,还说,“我每次请唱歌的时候都叫他们的,有啥呀?”我心想,人家会怎么想我啊,我算你什么人?哥们儿吗?哥们儿也不能跟着你蹭吃蹭喝蹭K歌呀。
不过,与文哥“在一起”(文哥原话)时间长了之后,他做什么事都叫上我一起,他似乎知道我要推辞,但最后我总要跟着他去。一来二去,他的那些朋友就真正认识我了。
有一天,我们唱完歌,文哥对我说,“孙亮来了。我们去找他。”我问他,谁是孙亮。文哥说,孙亮是他的高中同学,大学也在我们家乡读的,但是文哥复读了一年,是孙亮建议文哥高四的时候报我们这个城市的大学的。孙亮在高中的时候不是文哥、钟枭、马来喜三人帮中的一员,但来到异乡,文哥和孙亮交往逐渐频繁,他们关系变得相当好了。
我和文哥来到他家楼下,在一个网吧里见到了孙亮。孙亮个子不高,脖子上那条金项链十分抢眼,带着眼镜,老练地叼着烟,专注地打着游戏。文哥好容易才找到孙亮,他走了过去,拍了拍孙亮的头,“还打游戏啊?先吃饭吧?”
我在不远处,望着孙亮,他显然没有看到我。网吧里乌烟瘴气,文哥走过来对我说,“咱们出去等他吧。”
等了几分钟,孙亮才出来,他这才发现文哥旁边的我。文哥做了介绍,孙亮不是很甩我,和文哥聊了起来,我们在文哥楼下的一家小馆子里吃了炒菜。吃饭过程中,我和孙亮聊了起来,他大学毕业之后找了一份销售的工作,收入应该挺不错的,孙亮相当能扯。孙亮刚出完差回来,来文哥家小住。
吃完饭之后,孙亮问文哥接下来干啥?我们轧了一会马路,文哥就带我们去了一个酒吧。我们仨喝了一会儿酒,孙亮直呼三个大老爷们儿喝酒没意思,文哥对孙亮说,“要不把你朋友叫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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