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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接下来的日子忙碌而又琐碎,这是我始料未及的。也许我应该想到,但那些细节实在是让我头痛,还好,总算解决了。
日子过的很快,不觉中过了一个多月,其间,也就和国打过两次电话,一起吃过一次饭。国是那种不甘寂寞的男人。
一天,又接到国的电话。他的电话一来,我就知道不是喊我去吃饭,就是让我陪他去会友。
你来吧,一起吃顿饭,有一段时间没见你了。怪想你的。他的口气热情而有力量,我当然没法拒绝。他的话我一般不当真,他是见谁想谁。
国的周围总有新面孔存在。也许是我和这个城市还不熟悉,反正我看谁都是新面孔。做为同志,对新面孔永远都感兴趣。
没办法,男人是喜新厌旧的动物。本性如此。
等我赶到吃饭的地方,国和他的新朋友正眉飞色舞、热火朝天地谈着。周围人来人往,这些并没有影响国的热情,似乎周围除了他和他的朋友,别的人全都是透明的。嘈杂的声音也只是伴个奏而已。他们很容易忘我的。
坐在他旁边的估计是他刚认识的朋友。眉清目秀的,像刚出道。和国一比,显得稚嫩了许多,白净,干爽,像洗干净的青葱一般。
这个老帮子,又不知用什么手腕把一个正经人家的孩子勾到手了。我咬牙切齿的想着,面带着微笑,不动声色的走了过去。
国是一个开朗的人,和他在一起吃饭什么的,绝对不会担心冷场,哪怕彼此间不很熟悉,有他在,大家很快就会熟悉起来。
看见我走过来,国站了起来。和他一起的那个年轻人也忙站了起来,也许有点紧张,慌乱中,带翻了凳子。
我看见他的脸红了起来。现在脸红的年轻人不是很多。
国不会告诉他我也是同志了?估计是的,看那样子。
这样想着,我的手已伸了过去。
来,介绍一下,森。国指着我对他的新朋友说。这个呢,是乔,我的朋友。
说话间,国也没闲着,放在乔肩上的那只手,来回的、轻轻的揉捏着乔的肩膀,眼神里飘溢出来的肉欲的气味,在四周包围着我们,和着从隔壁的房间里传过来的香味,立刻勾起了我的食欲。
你好。乔大方地把手伸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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