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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03 21:47 27.走在熙熙嚷嚷的人群,我有些茫然。我不想再看别人的脸色了,我作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自己开店。
说做就做,我到自动取款机上查了一下,卡里有一万八千多人民币。 很大一部分都是我哥曾经汇给我的,我又从发小那里借了一万块 .找了四天房子,最后定了一个房租地势也还说的过去的门面,店不大,二十多个平米,找朋友简的布置了一下,五天后 “艺谦造型”开业了 .店名没有特别的意义,就是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的 .
我把之前店里的小东和阿健拉拢到我店里帮忙。 生意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但是比给别人打工强多了。
日子平淡无奇的过着,二十天之后母亲给我打电话说老家拆迁,要我回家办理一些手续 .回到家里,我把开店的事告诉了我妈。我妈先是表现出惊讶,然后是担心,最后笑着假装生气打了我几下说:“ 这么大的事情你也不给我商量下。”
我说:妈,我已经成年了,你就别为我操心了。
母亲叹了气:孩子大了,由不得大人了。
我说,妈,我会努力的,你就放心好了。
生活费,过渡费,拆迁费,安置费,青苗费等加起来。开发商赔了我们家一百八十七万多人民币 .这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的事情。
父母将其中的三十万支票给了我姐,这是她应该得到的,这一点我们都没有异议。
家里在青岛二环内买了三套房子。其中的一套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因为我哥不在,所以另外两套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父母共同的名字。
搬进新家我第一个想到的便是凉轩,我看着凉轩的号码,忍住了没有打给他。
那么凉轩。你过得好吗?
有没有想过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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