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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发生在南方一个小城市里,市中心有个小公园,公园里有个派出所。有一天早上,有一位所里的小警察来上班,走进这间很大的办公室。在他走进办公室之前,听到里面的欢声笑语,走进去之后,就遇到了针对他的寂静。在一片寂静之中,几经传递之后,一个大大的黄信封支到了他的手里。给他这个信封的警察还说:小史,这些邮票归我了。小史看到这个大信封上的笔迹和花花绿绿的香港邮票,就知道它是谁寄来的。在这个屋子里,在这些人目光的注视之下,当然以暂时不打开信封为好。但是他忍耐不住,还是打开了。信封里除了一本薄薄的书,别无他物,甚至书里也没有一封夹带的信,扉页上也没有一行手写的字。小史在翻过了这本书之后,感到失望。就在这时,他看到扉页上印着:“献给我的爱人”看到了这行字,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好像有一块石头落了地。他甚至还用手指仔细擦了一下这行字,然后把它锁在了抽屉里,出门去了。
有关这本书,我们需要补充说,它是阿兰寄来的。信封上写了阿兰的名字,书上也印了他的名字,这本书就是阿兰写的。这间房子里的每个人都看到了,小史收到了一本阿兰寄来的书,看到了他如何急匆匆地搜索这本书,他如何急迫地注视扉页上的题字,又如何抚摸这行字——这一切都在静悄悄的众目睽睽之下。这屋里的人发现了小史很动情、很肉麻,绝大多数的人看到了这些就可以满意了。假如有一个人认为这还不够,需要打开小史的抽屉,把这本书拿出来给大家传看,她肯定是小史的老婆点子。她真的这样做了,拿出那本书,仔细地搜索,终于找到了扉页上的题字,让所有的人都看到小史这不可告人的一面。当然,这样做是不理智的。然而,点子远不是个理智的人。
小史收到了阿兰寄来的书,心情非常的兴奋。他的心脏为之狂跳,脸为之涨红,手也为之颤抖;他不愿呆在办公室里让别人看,所以跑了出来。这种心境我们称之为爱情。他先去上厕所,而那个厕所是同性恋集会的场所,他在那里碰见了几个圈子里的人,那些人对他的神色十分注意,他也不想被这些人所注意,所以赶紧跑了出来,在公园里漫步,而在公园里见到的每一个人都注意地看着他。他觉得所有这些注都不怀好意。他仔细回避这些目光,走到公园的一个角落里。这里有一把长椅,一年之前,阿兰就坐在这个椅子上。此时此刻,小史也坐在这个长椅上,拿手遮住自己的脸。阿兰离开他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看不到他,摸不到他的身体,嗅不到他的气味,但是他寄来的一本书却能使他如受电击。这种感觉从未有过。小史自己也说:这就是爱情吧。
与此同时,阿兰生活在遥远的地方,在一间白色的房间里。这间房子很是空旷,只是在窗前地上放了一个床垫子。天气炎热,他赤身棵体,只在胯下盖了一条白色的毛巾被。在床垫上,放着他写的书,和寄给小史的那本一模一样。在他面前放了一个大可乐瓶子,还有一个空杯子。对他来说,那个小公园,公园里的人等等,都成为过去了。但是他当然记得这些人,还有绝望。这就如孤身经过一个站满了人的长廊,站在你面前的人一声不吭地闪开了,一切议论都来自身后。这就如赤身睡在底下爬满了臭虫的被单上。这是来自身后的绝望。来自身前的绝望则是一个张牙舞爪的小警察,羞辱他,苛待他,但是阿兰爱他。这个小警察就是小史。
有关这位小警察,我们需要补充说,他容貌出众,衣着整洁,气质潇洒,正如你会在某个副食店里见到一位容貌出众的姑娘,并且为她在这里而纳闷,这个公园派出所里也有这么一个小警察。这个公园是同性恋聚集的场所,他们议论起男人时,就和议论女人一样,所以这个小警察就是公园里的大众情人。当然,这一点他自己并不知道。当他到公厕里去时——他当然也要到那里去,因为那个公园里只有一个厕所,而且大众情人也要上厕所,所有的隔板后面都伸出人头来看他。很难想像谁会追踪一个异性的大众情人到厕所里,看他在抽水马桶(更不要说是蹲坑)上的形象,但是同性恋是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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