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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不清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喜欢男孩子的,只记得大概在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就喜欢和班里的一个男孩玩,尤其是假期更是每天都要去他家。我们一起在他家写作业,听收音机,吃他爸爸从兰州带来的蚕豆(后来到了兰州,才知道兰州把蚕豆都叫大豆)。想想那时候真是有趣:记得一次老师让我们写作文,作文的题目是《给老山前线叔叔的一封信》。那时候根本不晓得怎样写,于是我们找来一张报纸,将所谓“闪光的语言”抄在在本子上,其中“我们将红领巾系在你们的大炮上”这一句我现在仍然记忆犹新,可能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觉得这句话愈来愈可笑的原因吧。当时农村也没什么文化娱乐,有一台收音机就算不错了。当时我俩总是一边听收音机一边写作业。那时收音机里总在唱那首《花儿为什么这样红》,每当听到这首歌,他总会说:“人家就那么红嘛,还要问为什么那再后来我上了大学,回老家再见到他的时候便有几份陌生了。
初到西安,觉得城里的孩子个个都很帅气,可是一直没有与我投缘的,所以就这样一直在平淡中度过,直到高三,这种平淡的生活才由于S的出现被彻底打破。S原本比我高一级,因首次高考失利来我班复读。他中等身材,单眼皮,五官很端正,平时有些自命清高。我一直有个很好的习惯,我关系最好的朋友,一般都是班里学习前一二名的尖子生,我从不和学习差的学生玩,也不是看不起,自己也不知为什么。所以S到来后,自然成了我最好的朋友(因为他当时在班里算是学习最好之一了)。慢慢地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和他在一起,不见面的时候就十分想念。因为要高考,学习非常紧张。我每天不到六点就起床到外面读外语,中午回来吃完饭就返回学校学校,从来都不睡午觉,晚上一般也在十一点多才睡。可就这样我一点也不觉得辛苦,因为一想到,去学校就能见到S,就会感到很兴奋。说来也真是奇怪,我和S关系很好,但常常却喜欢和他做对。有一次S在黑板上写了一句“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我们班的同学都骂他自命清高,大家说趁他不住,咱们在那句诗的后面写上“自命清高”几个字吧,可是谁也不愿写,我便自告奋勇地上去,在黑板上狠狠地写了“自命清高”四个字,后来S知道是我写的,并没有生气,只是说:“没想会是你在后面这样和我做对!”,现在想来我当时之所以爱和他做对,正是因为喜欢他。
高考结束后,大家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我们俩一起来去了我的老家。我的老家离西安不远,南靠秦岭北倚灞河,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我们一起爬秦岭,一起在田间地头散步,一起睡农村的老土炕。有一次睡觉时,他说自己腿上痒痒,让我给他挠。我一看吃了一惊,他的大腿根处隆起了好几个大包,好象被开水烫伤的水泡,用手摸摸却是硬的。我问他怎么啦?他说是一种皮肤病,发作起来很痒。说真的,我当时真想抱住他,但我这人天生胆小,当时什么也没做,就敷衍地给他挠了几下。那年他考了全班第一,最后被西安一所大学录取。上大学后他还一直与我保持联系,直到大学毕业我们还常常联系,后来因为我上了大学,工作又来了兰州,联系便少了。直到有一年,我回家探亲,姐姐交给我一个地址,那地址是他通过别人之手交给我姐姐的。我接过地址一看,是个日本国的地址,很显然他去了日本。因为不懂给国外写信的格式,我也就一直未给他写信,现在想写也找不到那地址啦。就这样我们之间再也没有了联系,不知他现在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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