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纸醉金迷的日子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酒吧里开始流行起反串表演,尤其是同志酒吧,我们酒吧自然也不例外。所谓反串就是把男演员化妆成各种造型的女的来表演,他们一般是三四个人一个团队来表演。大二下学期,酒吧那时候的基本上被一个反串团队在表演。开始对他们这个团队很好奇,于是工作之余就和他们接触。慢慢地知道这个团队中有一个成员是我们学校的学长,他长我两届。那时候他已经是应届毕业了,已经在这个团队演出两年了。我称呼他文哥,因为他的艺名叫惜文。
和文哥接触多了,慢慢地我开始了解起这个团队来,他们团队在很多地方都演出过,去过泰国、新加坡。平时都是经济人帮他们联系演出,演出服装的选定也是经济人的事,他们几个只需要全部精力投入到演出中去。演出费很高的,一个月挣个几万块不是问题。他们的演出服更贵,基本是从香港或者泰国买来的,一套要个几千。而且一般都是穿个几次就扔的,有些甚至是一次性的。
文哥是我们学校法律系的,本地人,从小父亲经常在外出差,对他管教很少。他成天跟他妈妈一起生活,他妈妈很喜欢宋祖英的歌,慢慢地就喜欢上宋祖英。再后来就喜欢模仿宋祖英唱歌,后来就变得有点喜欢模仿女孩子的打扮。有人叫他们易性癖,文哥是不是这样的人我也不知道。
不过在这个团队做反串演出是他最开心的。他母亲对他做这项工作并不反感,而他父亲是个纯爷们,眼里哪能容得下这样的沙子。有一次,冲到他住的地方,把他的演出服,化妆品什么的全部砸碎,从此不认他这个儿子。不过他爸爸对他还是很好的,后来又给他买了一栋房子,只是从此之后再也不想见他。
记得文哥第一次在我们酒吧演出的时候,扮演的是白娘子,妖媚十足。他们不仅在造型上模仿女的,在声音上也是模仿女孩子,可以这么说,如果他们不公布自己是男的身份,你在舞台上根本没法区分他们。比女人还女人,这个酒吧一同事对他们的评价。
我本来就很喜欢唱歌,很喜欢他们的演出。那段时间真的和文哥走的很近,每次周末,我们酒吧一般是他们赶的最后一个场。他们大概凌晨三点就结束演出了。但是我要到五点才能下班,而他都是一直等到我下班,然后和我一起走。他住的地方要经过学校,所以刚好搭他的随便车。
可能也是日久生情吧,反正和他的关系是很暧昧了,我们之间什么玩笑都开。只是他演出比较忙,除了每个周末在我们酒吧演出,基本上没时间和他接触。所以除了暧昧,好像也没别的什么了。
有一次,到我们场时,他们之间有个人的身体不适。但是演出又很难推迟,因为等着看演出的人实在太多了。后来文哥找到了我,要我临时顶替他。我说我不会学女孩子唱歌,他说没关系,可以用假唱,你对口型就可以了,只是你要学会女孩子的动作。就那一刻,我学会了走碎步,学会了兰花指,呵呵。
后来我被他们的化妆师真的就化妆成了女孩子,对着镜子一看,我自己都惊讶呆了。心想我如果真是个女孩子,就脸蛋而言肯定不亚于沉鱼落雁的那种,只是身材和手臂粗了点。文哥他们也惊呆了,他们也没想到我的脸型这么适合做反串。
那次我的登台演出还算没有砸场,对口型唱歌不难,唱的都是我熟悉的歌。只是刚开始学着女人的动作有点勉强,不过后来看下面的观众还是蛮配合的,于是就放开了。老板对我不干酒吧正事,帮团队做演出也没说什么意见,只说了句你真美。
也就这次演出,可能就注定了我和文哥的交往有了某种利害关系。
天有不测风云,妈妈从老家打来电话,告诉我家里出事了。这样的事对我这样的家庭来说简直是屋漏偏逢连夜雨,事件是这样的,哥哥在县城做开跑跑车载客的生意,所谓跑跑车,其实就是摩托三轮车。那天不知道怎么喝了点酒,一不小心把人家给撞了,幸好没有大伤,只是伤者要求赔偿医疗费和营养费共两万块。哥哥刚刚结婚,所有费用几乎都为哥哥办喜事置彩礼用了。家里七凑八凑,凑了一万块钱,现在还差一万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