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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坐在阳台的藤椅上看黄昏时分的天空。远方天边潮湿的深橘红和头顶寒冷的钴蓝。我会昂起脸细细地分辨出这两极之间含义复杂难析的过渡和渗延。继尔然起一枝香烟,看着靛青色烟雾纠缠的线条,兀自微笑。
我是林末,末日的末。24岁。我想,我终究是活不到末日那么远的。
冬天来临时,我回到这座北方小城,在城市边缘租到一间老房子的阁楼。终日蜗居在漆黑的房间里,无所事事。
偶尔漫无目的地在城市间穿行,我会路过那面被汹涌的爬藤植物所掩没的旧围墙。色相多端形态诡谲的硕大叶片仿佛一双双惊恐的眼睛,遮蔽着暗影里那张没有五官的脸孔。
围墙后的那个世界,是我的童年。
我常常会停下来,安静地注视着它。很久。那时我能感觉到内心异常的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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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时我考上北京一所名声显赫的大学。修中文专业。
我那时最大的理想,是毕业后能够继续留在北京。并且拥有物质丰盛堆砌的富足生活,以及阔绰有余随意支配的自由。
我似乎从来都有着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和隐情。于是注定了我总是喜欢活在别人的误解和猜疑之中。我在暗影里无声而绝烈地颓败或盛放。开出苍白却有毒的果实。
一切得从那家叫做V的的咖啡店说起。
我的许多故事都是从这里展开了端倪,这一度另我十分沮丧,然而这的确是事实。
是大学四年级的上半学期。也无风雨也无晴的下午。
两节逻辑学后,手机铃和下课铃一同发作。
小安似乎是掐着时间给我打来的电话。
林末,下课了没!
你可真准时。
晚上有安排吗?
没有?怎么……
到V来。介绍一个人给你。
现在吗?
恩,快点啊!我们等你。
回到潮湿肮脏的宿舍,我从衣柜里取出那件白色的DISEL棉布套头衫,对着镜子比试。搭配我的LEVI‘S 501和CONVERSERE白色帆布鞋子再好不过。我用热水洗了头发,打理好胡须和发型。顺手从床上拎起BURBERRYS的小斜挎包。快步走出宿舍楼。
至于我的长相我认为有必要在这里说上两句。我有一张洁净的脸孔和一双澄澈的眼目,于是常常被人错觉我是一个内心简单纯净的男子。我也因此轻易地从许多人手中拿到我需要的东西。
那天下午的阳光很好,像一片柔弱的羽翼不时拂过面庞。只是交通依旧拥塞失调。出租车在路上足足堵了20多分钟。
小安和一个黑衣男子坐在近窗的位子。看到我进去,小安立刻向我扬起手。
下午的V沉静而恬淡,阳光如水一般透过大副落地窗软绵绵地倾洒近来,在图案华丽的地板砖上投落亮白的光斑和灰黑色的阴影。音乐是那首LOU READ的《PERFECT DAY》。一切合我口味。
我走过去在小安和男子对面落坐。
我立刻辨认出男子身上熟悉的印度酸橙香水味道,是HUGO BOSS深蓝。这款香水我再熟悉不过,衣柜里至今放着一瓶同样的。忘了是哪个男人送的了。仅用过一次。中调和基调太过迟缠,如影随形,无法摆脱。
林末。给你介绍一下,这是张辰。
你好。我向男子微笑。
他抬起脸那一刹,我感到莫名的错愕。我一定在哪里见过他!如此熟悉的五官廓轮。浓黑的眼睫,落寞而暗昧,鼻梁挺拔地近乎完美。只是唇角的弧线略显生硬。
你好。林末。他向我伸出一只手。
我说,我们见过吗?我没有接住他的手。
他双睛注视到我时,我竟然很想要立刻抽身逃离。这个人太熟悉,熟悉到令我恐惧,只是瞬息无法从记忆中打捞出属于他的段落。
没有啊。他微笑。你觉得我眼熟?
哦!你小时侯……?
我一直在北京,小时侯没有去过其他任何城市。
哦!感觉你眼熟,却想不起来像谁了。呵。我在心里出了一口气。
可是他怎么会猜到我想要问他的话呢。
你们两个别只顾着似曾相识了。我们叫点什么喝的吧。小安插话。小安总是会适时地打破僵局,这一点是我最喜欢他的地方。
服务生。张辰向吧台扬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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