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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能完全自由,除非所有人完全自由;没有人能完全道德,除非所有人完全道德;没有人能完全快乐,除非所有人完全快乐。”
----------(英)斯宾塞
99年的时候,英国泰晤士报转载某江湖教授的研究成果说著名的绿林大盗罗宾汉是个gay,对此,“英国罗宾汉协会(居然还有这个协会!)大为愤怒,指摘该说法谎谬,并严重破坏了罗宾汉作为当今儿童模范的形象”。如果把这个愤怒作为大命题,再把著名同性恋福柯的说法,一个同性恋当教授某种程度上和一个秃顶当教授没有任何实质上的差别,当作小命题。那就得出了我下边的结论:秃顶也会传染耶!
我这么三段论肯定有读者觉得我是在扳杠。实话实说这确实是扳杠。但是扳杠的目的不在为扳杠而扳杠,我只希望有朋友能明白我的意思,那就是,在上两个命题间,至少有一个不能成立。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正邪自古如冰炭,毁誉于今辨伪真”,我们似乎必需在两个命题之间有他没我有我没他留他留我三爷您决定吧。
众所周知,我上边引的最后一句名言出自著名样板戏,有哥们觉得我使用文革语言不具有说服力,但是要知道,类似的争论一直在持续。比如戈德。佩尔说同性恋是正常的性心理发展程序出现紊乱的结果。而马穆却认为在同性恋行为和异性恋间,不能认为其中一个比另一个本质上更自然。说到这里我一定要插一句,最近我研究逻辑走了火,刚才受到新浪网调查的启发,初步发现了佩尔的支持者一定喜欢双性恋more than同性恋。因为前者在他们看有一半正常。如果有谁胆敢站出来否定这个伟大的推论,我一定叫伽利略从比萨斜塔上扔两个铁球下来爆他的头。
而回到这场争论上,我觉得退休老军医弗洛伊德倒是开了个捣酱糊的良方,这先生叫我们往前看:“古人看重本能(顺便说一句,在他看来,这东东与文明是对立的)本身,而我们太强调对象的重要性。古人视本能为万有之源,甚至不惜因而提升低级的性对象;我们则蔑视本能的活动本身,只有面对美好的对象时我们才能纵容其活动。”药方开出来但是有人会不满:我靠,丫叫哥们向前看是何居心?学猩猩猴子(再顺便说一句,有段时间我一直在想动物里有没有同性恋,刚看了李银河博士的访谈,发现是有的。)吗?这不是反文明吗?这样一来随便说说的事就上升到了爱欲与文明的高度,像我这样的半吊子在如此高深的话题前就应该落荒而逃。
如果读者朋友看过国产的武打片就知道里边的半吊子小混混在被猛男或辣妹主人公暴打,落荒而逃之前总要叫唤两句发发狠,有阴险的还要灵机一动扔出个把飞刀暗算(一般都是被打回来杀了自己),现在你可能猜着了,我刚才随口扯出的名词“爱欲与文明”牵动了我的敏感神经,逃跑前我要扔出马尔库塞当暗器。
根据马尔库塞的观点,同性恋是性欲讨厌服从生殖秩序而发出的抗议,是性欲对保障生殖秩序的制度提出的抗议。其实他这么说反而不好理解,我们只要知道他的根本目的是批判现代资本主义制度的蔑视爱欲和摧残人性就行了。换言之,他想说同性恋是推翻资本主义的革命因素(前几月我在《读书》杂志上看见某先生介绍老美写的书,对书中要团结同性恋的力量搞社会革命的倡议大为惊奇,这先生一定没看明白马尔库塞,甚至不知道我们一贯的法宝统一战线)。在我看,马尔库塞这革命还是很有成功的可能的。要是按庞克斯特(文化女权者,按她的看法,女性的特质代表了人类先进的特质)说的,女人的利益在于反对异性恋真能成立,那马老的革命就先成功了一半。
OK,胡绞蛮缠的劈空掌到此为止,下边我想讲些具体的东东。
也许你能想到了,我们今天在这里讲同性恋是因为它还是个问题。刚上大学的时候有个老师劝告叫我不要整天趴在网上,原因是这样容易让人麻木,丧失血性。大家(当然包括我在内)成天趴在显示器前边用键盘敲打一脸凛然的“YES”OR“NO”,我靠,你以为你是谁啊。早几年有个破书开了某些人喜欢说“不”的恶劣习惯之先河,我们有时对gay们说"NO",有时对gay们可怜的妻子说"NO"(你如果认为这是对gay们说YES的话),你知道不知道局内人的痛苦与欢乐(李银河博士的调查里有个gay说,gay有几个是快乐的?)?那你跟着起什么哄啊。
李银河博士曾经举出“解放天下三分之二受苦的人”作为例子来表明“希望帮助同性恋改正的人”的无知。但是现在我发现,这个帽子完全适合大多数习惯空谈的讨论者的脑袋。在这些个脑袋变成同志的脑袋(关于这一点,涉及到解剖学,据说同性恋者的脑袋是和异性恋者不同,但是这结论仍然无法解答同性倾向是先天还是后天形成的)之前,我觉得还是谨慎发言,避免“YES”OR“NO”之类的表态为妙。
当然我在这里说避免表态的意思不是叫大家看见了假装没看见,想说不说在心里腹诽(否则就应了那则古代笑话里妇人骂和尚的话:你没看可是你心里一直在想)。年纪大点的朋友应该记得当初人们讲大学生恋爱还是有点想法的,现在再谈就没了兴趣----过时啦!尽管现在我们还在谈大学生生孩子的问题,但是由恋爱而生育,大学生有了更多自由,谁说这不是进步呢?我只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们不再为同志们的相关立法而挠头----从无到有再到无----有谁为“天经地义”的异性恋立法呢?用福柯的话作结:“我们不应把同性恋当作偶然显露出来的狐狸尾巴(这四个字是我说的,福柯原话是:关于我们自身欲望的陷密事实),而是应当自问:"通过同性恋,什么样的关系可以被建立,被发明,被扩展,被调整……”
谁说不是呢?
我在准备这篇文章时发现了一些有意思的东西,与我这次说的主题关系不大,但是挺好玩。
1.1721年的普鲁士女同性恋案
20岁的卡特琳娜·玛格丽特·林克把自己化装成男人去参军(借助工具,她居然做到了站着撒尿),与多个妓女及寡妇有染。三年后,她居然结了婚。婚后花木兰身份暴露,被送到官府。法官们看到这案子,想象力受到残酷现实的毁灭性打击,全部傻逼了。讨论半天,判了林克死刑。(最后一句不好玩)
2.忽略变量?
“在一些实行一夫多妻制的社会中,在无力娶妻的人群当中,境遇性同性恋现象也会因女性数量不足而加剧。”
—————李银河《同性恋亚文化》
3.一九零零年世界十大新闻11月2日,由于男性同性恋倾向日益严重,希腊妇女举行盛大集会,要求恢复一夫多妻制。
-------我爱XXX(《先锋戏剧档案》)
(文/新浪观察特约评论员:胡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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