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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台中一名受刑人在3年前,担任俗称“里长”的工厂高阶服务员期间,见一名新进的“菜鸟”受刑人好欺负,竟在囚房内对这名菜鸟性侵2次得逞。之后这名“老鸟”因为霸凌其他狱友的行为遭到检举曝光,法院依性侵害罪判处他6年徒刑。
根据法院判决指出,这名王姓受刑人因入狱有一段时间,在狱中算是老鸟,他在监狱担任俗称“里长”的工厂高阶服务员,具有分配工作的权利。他被指控在2012年5月至6月时,对同房的狱友陈男2度性侵得逞。
事后有其他受刑人得知后,向狱方举发王男恶行,王男矢口否认,辩称是遭人陷害;法院调查发现,陈姓被害人虽是同志,但他与王男并无恩怨,且他指证历历。法官审酌陈男供词,加上王男测谎未过,台中高分院认定他犯行明确,依性侵害罪判他6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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