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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等团体今年3月份在台当局“立法院”旁举办全民“街”吻活动。
中新网电 昨天是七夕,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28对同性伴侣在七夕情人节前夕到台北市中正区户政事务所,他们手持签署完成的结婚书约,要求登记结婚。
目前有关同性恋婚姻的“民法”修正草案仍在台湾“立法院”审议中,因此办理结婚登记的28对同性伴侣,皆领取到户政事务所的“拒绝处分书”。
登记结婚遭拒后,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筹组的义务律师团将代表其中3对同性伴侣,提请准许登记结婚之诉愿,目标是透过司法诉讼途径,争取台湾同性伴侣平等婚姻的权利。
今天办理登记结婚的陈欣洁说:“我可以随便就和路上的陌生男性结婚,但是我和陈凌(女性伴侣)住在一起这么久,却遭到拒绝,真的很不公平。”
另外一对打算提起司法诉讼的小丁和Ray,在2012年花光积蓄远赴加拿大结婚,但加拿大核发的证书在台湾纪念意义比实质意义还大。因为有一次Ray重症住院,小丁因非“家属”,不得留院陪伴,让她心急如焚,提起这段往事,也让在场的其他同性伴侣红了眼眶。
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秘书长简至洁说,对于今天到户政事务所办事而被耽搁的民众,感到抱歉,但是,“我们也是公民,我们有权力使用户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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