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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同性恋者留下那块“秘密花园”吧!
2009-05-22 19:46:10 来源:网络 编辑: 作者: 点击: 评论:查看评论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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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南方周末详细报道了广州人民公园里,同性恋的故事,激起很多评论,以下就是一篇,提供给大家品读!

    在广州市人民公园西侧,南北两个公厕之间,约200米长的绿荫小径。这是人民公园同性恋聚集地,应该也是广州乃至珠三角最大的同性恋聚集地。但是,今年初开始,人民公园辖区内的广卫派出所加强了治安管理,一批一批的同性恋被带到所里询问。许多同性恋者已不敢在公园露面,再来此逗留。

  诚然,许多人谈起同性恋,会觉得很难理解,甚至觉得相当恶心和反感。但是,近年来,专门为同性恋秘密开设的网站和酒吧却渐渐出现。尽管它们像过街老鼠,在“人人喊打”的街市苟全性命。但不管人们愿不愿意接受,这些已经表明,同性恋者的队伍在日益扩大。

  有相关调查表明,在我国,同性恋在男性中约占5%,女性中占3%,而且这个比例还在稳步上升中。想象一下,一百个男性中就有五个人是同性恋患者,一个女性中有三个,这可不是个小数字,人数可不少。但是,至今我国却还没有出台任何相关法律保护这个群体的权利和利益。

  其实,同性者除了性取向不同外,其他与常人别无二致。但是,目前社会主流对于同性恋行还是很难接受,甚至非常排斥。于是,当他们发现自己不同的性取向时,却难以向他人启齿倾述,只得痛苦地独守这“见不得人”的秘密,承受着来自婚姻、家庭以及法律等各方面的压力,这让常常让他们陷入极度的焦虑和无助。

  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就像广州人民公园,这是一个公共场所。不管他们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只要他们没做违法乱纪,扰乱治安的事情,他们的行为没有威胁到他人的安全,派出所有什么权利强行剥夺人家出入一个地方的权利呢?

  同性恋群体的存在已是我们社会不可回避的一个问题。他们游离于主流的边缘,权利常常受到侵害,却无处伸张。他们的权利应该获得法律上的保护,他们的婚姻也应该合法化。2007年李银河教授曾经将《同性婚姻提案》上交全国两会,我们拭目以待,这些问题都能够得到重视和解决。

  如果说爱情和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那么相爱的两个人为什么不能结婚呢?管它是“一男一女”还是“两男”或者“两女”呢?而且,很多同性恋者迫于外在的压力都随便找了个异性走进了婚姻的殿堂,那么,这对于他们的“另一半”是不是相当不公平呢?这会让双方都痛苦一辈子,破坏了多少人的幸福?为什么不允许同性结婚呢?不就可以避免这一切的不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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